114年 02月 24日
1日起屏東縣將有7,900名2至4歲幼兒家長因育兒津貼之發放而受惠!
2019年08月01日
( 特派記者陳建功 屏東報導 )
自本(108)年8月1日起,學齡前幼兒的福利措施又增多一項囉!教育部考量目前公共化及準公共化幼兒園供應量仍有未足,為讓所有幼兒均享有平價教保服務之機會,因此2至4歲育兒津貼之發放因應而生,而屏東縣政府也估計屏東縣將有7,900名幼兒跟著受益。
凡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未就讀公立幼兒園、非營利幼兒園、社區╱部落互助教保服務中心、特教學校或準公共幼兒園之生理年齡滿2歲至學齡未滿5歲之我國籍幼兒,只要其父母(或監護人)在符合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年度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百分之二十以及未領取因照顧該名幼兒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等二項規定,自8月1日起,於填具2至4歲育兒津貼申請表與檢附身分證明影本、郵局帳戶影本等相關文件後,即可至幼兒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一經審核通過,每月可領取新臺幣(以下同)2,500元之育兒津貼,第3名以上子女每月加發1,000元。
另本(108)年7月尚在領取由衛福部發放之0至2歲育兒津貼者,8月1日新制上路時,家長無須重新提出申請;如津貼已中斷者,則必須再次向幼兒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辦。另2至4歲育兒津貼之撥付,採申請之次月月底前匯入申請人指定郵局帳戶之方式,往後各月份之補助,也會於每月月底前撥入。
如想瞭解更多育兒津貼相關資訊,可洽屏東縣政府教育處學前教育科陳小姐╱劉先生(電話08-7320415#3669)或教育部2至4歲育兒津貼免付費專線(電話0800-205-105)諮詢,或至教育部全國教保資訊網(www.ece.moe.edu.tw)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