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緊急醫療救護法」第14-1條規定,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公告之公共場所,應置有AED;另行政院衛生福利部於102年5月23日公告「應置有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之場所」,其中包括高中以上之學校均須依法設置。本縣大學及高中職,均已依法設置AED;而本縣國小及國中部分,目前仍由學校預算或民間捐贈設置,台灣金山財神廟慈善會感於學童及周邊居民安全,於9月23日捐贈AED給澎湖科技大學及本縣馬公國中、文光國中、將澳國中、馬公國小、文光國小、龍門國小、中興國小、山水國小、雙湖國小等10學校,共計11台,本府特於縣府第1會議室特舉行捐贈儀式。
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Automated External Defibrillator,,以下簡稱AED),能有效提高突發性心臟停止病患之急救成功率,如能在一分鐘內給予電擊,急救成功率可高達90%,每延遲一分鐘,成功率將遞減7-10%。因此,傷病患的存活是和時間和死神的賽跑,如果將AED設置於人潮眾多的公共場所,供民眾搶救時使用,可降低該類傷病患到院前死亡率。.
澎湖縣政府非常感謝臺灣金山財神廟慈善會的熱心捐贈AED,讓本縣學校又進一步提升了安全保障。目前本縣尚40所國中小未設置AED,歡迎民間或團體共襄盛舉,共同維護學童之生命安全,提升縣民的幸福感,攜手創造最幸福、安全宜居住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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