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 02月 12日
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研討班6日及12日登場
2019年06月06日
( 特派員陳錦玲 南投報導 )
為配合中央政策訓練要求,並使縣府暨所屬不同層級公務人員更深入瞭解「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議題,提升運用CEDAW於研擬計畫案、法案及業務推動之能力並融入相關業務規劃,訂於6月6日及12日在縣府7樓國際會議廳辦理「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 實務及案例研討班」。
該課程依適用對象,區分業務承辦人員班、主管人員班及一般人員班等3班。第1班次為業務承辦人員班,於6日辦理;第2班次為主管人員班,於12日上午辦理;第3班次為一般人員班,於12日下午辦理。
研討班邀請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系專任教授郭玲惠擔任講師,業務承辦人員班及主管人員班的課程主題為「法規檢視案例」;一般人員班的課程主題為「直接、間接歧視與實質平等的意涵」。
縣府人事處長劉蓬期表示,CEDAW也可稱之為「婦女人權法典」,是一項有關婦女權利的國際公約,內容主要在闡明男女平等,享有一切經濟、社會、文化、公民和政治權利,締約國應採取立法及一切適當措施,消除對婦女之歧視,確保男女在教育、就業、保健、家庭、政治、法律、社會、經濟等各方面享有平等權利。
研習課程主題及參訓對象採分眾教育方式,最主要是根據本縣107年性別平等業務輔導獎勵計畫評鑑報告中,參與評鑑委員所提建議事項,並希望透過分眾教育與案例討論方式,增進同仁學習意願與業務連結性,以有效強化性別平等的認知,讓同仁在擬定施政措施或計畫時能考量性別觀點,確實將性別觀點融入相關業務規劃,實踐CEDAW精神,促使臺灣邁向更多元豐富、人民相互包容、彼此尊重,真正實現性別平等的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