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 02月 12日
縣府籲農友勿焚燒稻草,共維空氣品質
2019年06月04日
( 特派員陳錦玲 南投報導 )
為改善本縣空氣品質及維護縣民健康,縣府呼籲農友於1期水稻採收後,可用翻埋或稻草分解菌有機質肥料處理稻草,代替焚燒的方式,避免造成空氣污染及影響人體健康,縣府環境保護局將加強取締露天燃燒稻草行為,違反者將依空污法裁處新台幣1,200元至10萬元罰鍰。
本縣稻農有購置稻草分解菌有機質肥料需求者,可於農糧署網站(https://www.afa.gov.tw) 首頁/ 農糧業務資訊/土壤肥料專區/稻草分解菌有機質肥料補助項下,下載「水稻產業專案輔導施用含稻草分解菌有機質肥料品牌推薦名單一覽表」參考,也可洽詢土地所在地之鄉鎮市農會。
稻草分解菌有機質肥料分為固態或液態,每分地建議用量為20公斤或20公升,有關實施方法及技術,請洽臺中區農業改良場埔里分場,電話049-2880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