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手冊換證率全國第一
2019年04月26日
鈴響了許久,在即將掛斷之際終於接通…「早安,您好!請問是周女士家嗎?我是澎湖縣政府社會福利科的胡社工,因為媽媽是持永久效期身障手冊,需要辦理換證,但一直聯絡不到…」想不到女兒尚未聽完便立即回應:「我媽媽目前住在日本,身障手冊都沒在使用,也沒有享受到福利,所以想要放棄。」聽到這裡,社工員並沒有放棄,鍥而不捨的告訴周女士的女兒,如果要放棄身障資格需要填寫切結書,不過要先考慮清楚,母親雖然沒能領身障生活津貼,但一年中的三節慰問金共5,000元將會因不具身障資格而取消,非常可惜!在社工員堅定且不放棄的持續邀約下,周女士目前已完成換證。
自從開始進行舊證換新證以來,在社會處不斷堅持努力下,本縣持永久效期身心障礙手冊的換證率高居全國第一!社會處表示,在換證過程中,除了一再函文及電訪通知民眾換證外,並配合馬公市樂齡學習中心到各社區宣導,再透過村(里)長、社區里事長、幹事、警察等陪同協尋未辦理換證的身障者。本縣籍在人不在的民眾很多,有的已長期不住在澎湖或失聯,連村(里)長、幹事都不認識,必須挨家挨戶逐一拜訪,或向左鄰右舍打聽相關資訊……
又如白沙鄉港子村洪阿嬷一直沒有辦理換證,打電話也都無人接聽,到了阿嬤家,門卻是鎖著,看起來好像好久沒有人住,附近的鄰居也不知阿嬤去向;但社工員並未放棄,為了找到一些跦絲馬跡,社工員繼續走訪鄰居,終於有一個熱心的蔡先生知道洪阿嬤已到台灣與兒子住,透過蔡先生,社工員與其兒子聯絡並告知換證程序,洪阿嬤終於辧理換證,維護自身權益。
原本持永久效期的身障手冊,現在換成了5年效期的證明,係依身權法第14條規定,身心障礙證明效期最長為5年,這是考量到每個人的身心障礙情形及生涯發展會有變化,至少每5年透過需求評估,可以即時為身心障礙者連結所需要的福利服務。依法完成換證屆期(5年)後,仍以繼續換證為原則,如果身心障礙者覺得自己的障礙情形有改變,仍然可以主動選擇重新鑑定,不一定要繼續換證。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106條規定,原持有舊制永久效期身心障礙手冊 (綠色) 者,最晚應在108年7月10日之前完成換發身心障礙證明(粉紅色)。澎湖縣政府社會處截至去年底止,已全面通知全縣3,234個持永久效期手冊者換證,目前已完成換證者高達3,213人,換證率逼近百分之百!
社會處提醒,持永久效期的身心障礙手冊換證作業已進入倒數計時階段了,請尚未辦理換證之民眾,攜帶近期內1吋彩色照片3張、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及原身心障礙手冊至戶籍所在地鄉(市)公所社會課申辦。民眾未依指定時程至公所辦理換證,依規定將於108年7月11日註銷其舊制的身心障礙手冊,為維護自身權益,請民眾務必在期程內辦理換證。
若民眾有任何換證問題,歡迎來電06-974400-307洽詢,社會處社會福利科胡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