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 02月 01日
販售國外防蚊產品,小心觸法受罰
2019年04月09日
( (特派員廖廣學 澎湖報導) )
天氣逐漸炎熱,居家蚊蟲開始出沒,平時除了清除病媒孳生源外,更要維護住家環境整潔。又因近年網路購物平台及社群網站使用普及,常有民眾將國外購物防蚊產品網路販售,環保局強調,依據「環境用藥管理法」第32條規定,未持有環境用藥許可證照不可在網路廣告販售;違者最高可處新臺幣30萬元。請民眾務必確實遵守,以免違法受罰。
環保局表示,目前市售並取得依法登記核發的一般環境衛生用藥藥劑都有經過政府層層把關,民眾不必從國外或網路購買來路不明、誇張不實的環境用藥。另在選購環境用藥時,要注意四個簡單的口訣:【第1「對症下藥」,確認防治對象;第2「認明合法登記」,注意產品標示是否有環保署核准的「環署衛製字第0000號」、「環署衛輸字第0000號」或「環衛藥防蟲字第000號」等字號;第3「確認產品有效期限」,以免買到過期的劣藥;第4「先看標示再使用」,正確使用才能安全又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