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 02月 02日
荔枝、龍眼現金救助申請至3月28日止
2019年03月19日
( (特派員陳錦玲 南投報導) )
1-2月乾旱造成南投縣農作物受損,為照顧作物嚴重受損的農民,縣府報請中央申請救助,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3月18日同意縣府依據「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6條辦理現金救助。本次辦理救助地區為全縣,救助項目為荔枝及龍眼,救助額度為玉荷包荔枝、糯米荔枝及其他新品種荔枝每公頃救助9萬元;黑葉荔枝、龍眼每公頃救助6萬元。
縣府農業處表示,現金救助對象應符合本辦法第5條規定之農民,辦理救助項目損害率達20%以上者,依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長期作農產品於同曆年,救助以一次為限。
本次補助申請期限自3月19日至3月28日止(假日照常受理),請攜帶土地所有權狀或地籍謄本正本、身分證、私章、農會帳號等文件,向當地公所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