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調共同偵破「合法診所無牌院長」違法施打抵癮藥物涉嫌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
2015年09月18日
劉姓嫌犯非醫師卻因熟悉毒品戒癮治療相關事物,認為有利可圖,聘任具醫師資格之人,申請設立「祐○診所」,其醫療項目只做自費式戒毒及排毒服務,經查該診所所使用戒毒藥品為「丁基原啡因(Buprenorphine)及二氮平 (Valium,另學名為Diazepam,安定)」分別屬第三、四級毒品為毒品戒治所使用之抵癮藥物及中樞神經抑制劑,2者混合後施以靜脈注射可緩解毒癮發作之症狀,該藥品成本約新台幣壹百元,然劉嫌替患者施打1劑卻收取新臺幣五百元費用,另外還有提供施打美白針等服務,其中「排毒療程」更高達上萬元,獲取數倍暴利。
劉嫌為招攬生意除派人到政府指定戒毒醫療院所站崗發放名片,並以憑名片可享買1劑送2劑的促銷手法外,還推出專人「到府注射便民服務」以吸引毒癮患者上門,且其為患者所注射抵癮藥品均為第三、四級毒品,亦屬管制藥品,非經領有執照的專科醫師開立之處方使用,均屬違法行為,更甚者該診所內未有醫師駐診,均由劉嫌扮演醫師角色,並擅自撰寫不實病歷及管制藥品處方箋,指示無執照護理人員替戒毒患者施打針劑,儼然以合法掩護非法涉嫌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販賣毒品罪。
本案於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檢察署接獲檢舉,即指揮本府警察局刑警大隊及法務部調查局宜蘭站共組專案小組,經多日蒐證、跟監及埋伏,於104年9月17日認時機成熟即會同宜蘭縣衛生局發動拘提、搜索,順利將劉姓主嫌查緝到案並通知相關證人及關係人到案,同時於該診所查獲比普利(丁基原啡因、Buprenorphine)4892支針劑、台歐靜(二氮平、Diazepam)413支針劑及施打美白、排毒針相關藥品等不法證物,全案依涉嫌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偽造文書、違反醫師法及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等罪嫌,移送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