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所申辦 跨縣代收 彰化縣地政案件Easy送
2015年09月18日
為提供民眾更便捷的地政案件服務,彰化縣政府自5月以來陸續開辦跨縣代收及跨所申辦服務,17日上午在縣府6樓新聞處前咖啡藝廊舉辦宣導說明會,由地政處長劉坤松出席,地政處地籍科長陳麗梅進行簡報說明,宣導民眾可多加利用此項便民服務,創造縣民便利的生活,打造彰化成為友善宜居的幸福城。
與會貴賓還有,彰化縣議員黃玉芬、新聞處副處長鍾秀英,以及彰化縣8個地政事務所主任等共同參與。
劉處長表示,彰化縣政府在今年5月配合中央政策,推行跨所申辦及跨縣代收兩項創新的業務;跨所申辦的服務為民眾可就近至彰化縣內8個地政事務所的任一地政事務所,申辦拍賣登記等13類型的登記案件;而跨縣代收服務的部分,由於彰化縣旅外的鄉親有一兩百萬人,如果旅外的民眾需申辦彰化縣內土地的簡易相關案件,也可以將證件及相關資料準備齊全,就近至外縣市的地政事務所辦理代收服務,受理機關將會將案件郵寄回管轄機關辦理。
劉處長指出,這項便民措施受到廣大鄉親的肯定,實施三個月以來,他縣市代收彰化縣案件就受理將近有500件,相信這項便民措施實施後將大幅降低民眾奔波的時間與成本,對於旅外的鄉親是一大福音。
自104年5月1日起,彰化縣轄內各地政事務所跨所申辦案件項目,除原有的簡易案件(住所變更、更名…等6項),5月1日起擴大服務範圍,新增拍賣、抵押權相關登記、預告登記、塗銷預告登記等4項目,8月1日再新增贈與、夫妻贈與、交換登記(依土地法34條之1辦理者除外)等3項,共計13類登記案件可受理跨所申辦。以上土地登記案件之申請人得於彰化縣任一地政事務所申辦,突破以往僅能於土地所在地之地政事務所申辦登記案件之限制,服務更全面。
同時自5月1日起彰化縣「跨縣收件、地政好厝邊」服務,全面實施與全國各直轄市、縣市地政事務所相互代收土地登記、複丈及建物測量案件,民眾無須再往返奔波於居住地及不動產所在地登記機關之間,只要就近到任一地政事務所,填具申請單並繳納郵資,連同土地登記、土地複丈或建物測量申請書及其附繳證件交由代收機關,受理後將轉交管轄機關辦理。此外,自6月1日起,新增7項代收服務,包括「土地登記規則第24條所定之複印登記申請書及其附件」、「檔案應用(複印公文、土地複丈及建物測量申請書原案)」、「英文不動產權利登記證明」、「人工登記簿謄本」、「代理人送件明細表」、「土地複丈成果圖補發」、「實價登錄『表單登錄、紙本送件』案件」等,讓民眾能不受轄區的限制,便利洽公,大幅提升服務效能。
跨所申辦、跨縣代收開辦以來,統計104年5-8月跨所申辦登記案件共計838件,主要集中在彰化、員林地政事務所,以彰化所收件數280件最高,二林所收件數14件最低,但他所代辦二林所轄內案件計有107件,可以明顯看出二林等偏遠鄉鎮地區,民眾對本項服務的使用度頗高,民眾無須再奔波,省去舟車勞頓。另104年5-8月縣內各地政事務所累計代收他縣市案件計152件,他縣市代收本縣案件計491件,其中以新北市代收本縣案件149件最多,其次為台中市、台北市,代收件數分別為118件、86件,對於縣內外出工作的民眾是一大福音,頗受好評。縣府期望藉由地政便民服務的開辦,讓民眾能感受政府的積極作為,達成為民服務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