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 01月 19日
推動陽光法案落實 花蓮縣政府辦理107年度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實質審查抽籤
2019年01月17日
( (特派員廖廣學 花蓮報導) )
花蓮縣政府為落實陽光法案,透過公務員誠實申報財產,使財產公開透明,以遏阻貪汙腐化及不當利益輸送,於17日上午9時於縣府政風處會議室辦理「107年度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實質審查公開抽籤作業」。由秘書長顏新章主持,並在人事處處長王偉曦、主計處處長阮靜如、政風處處長廖錦旌等人監證下採電腦隨機抽樣方式完成抽籤作業,過程公開透明,以昭公信。
據政風處統計,107年度花蓮縣政府政風處受理縣府暨所屬機關(學校)、鄉鎮公所等辦理申報財產之公職人員計有573人,按法務部107年12月25日法廉字第10705013140號函所定10%抽籤比例,抽出58人進行實質審查;另於58人中按2%抽籤比例抽出前後年度比對人員2人。而中籤名單統整後19日公布於縣府及政風處網站。
政風處處長廖錦旌表示,縣府政風處將對中籤人員(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之申報資料進行實質審核作業,若有涉及故意申報不實之虞或審核結果未相符者,將通知申報人提出說明,倘無正當理由拒絕說明、虛偽說明或明知應申報卻無正當理由不為申報者,經法務部審議有故意申報不實者將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一百二十萬以下之罰鍰。此外,政風處107年受理縣府暨所屬機關(學校)、鄉鎮公所之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授權期間,申報義務人授權率達97.88%,對比前幾年顯著大幅提升;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授權制度其好處,不僅節省申報義務人查詢財產時間,亦大幅降低自行查詢填報財申資料錯誤之風險,達成行政院保護良善公務員的任務指示, 落實「財產申報零裁罰」之政策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