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 01月 19日
偵辦竹山鎮公所前主任秘書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案件
2019年01月11日
( (特派員廖廣學 南投報導) )
地檢署於民國10日,發動執行南投縣竹山鎮公所前任洪姓主任秘書涉嫌向工程廠商索取回扣不法案件,搜索竹山鎮公所等8個處所,約談洪姓主秘等9名犯罪嫌疑人、4名證人到案,檢察官訊後將洪姓主秘聲請羈押禁見,陳姓白手套則交保10萬元候傳。
本案係法務部調查局南投縣調查站報請本署指派張鈞翔檢察官指揮偵辦,並長期蒐證後,掌握洪姓主秘利用經辦採購職務,經由陳姓白手套,於107年間,向有意投標竹山鎮公所工程標案之廠商索取成數不等之回扣,標案金額則自60餘萬元至400餘萬元不等,並將應秘密之文件資料洩漏予廠商,涉有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洩密等犯罪嫌疑。於10日,由本署張鈞翔、黃慧倫、張永政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南投縣調查站、航業調查處臺中站、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等司法警察機關,持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同步搜索竹山鎮公所及位在南投縣、臺中市、彰化縣等8處地點,同步帶回洪姓主秘等相關犯罪嫌疑人及證人共13人進行調查,並至竹山鎮公所調取相關採購案卷分析比對。
經檢察官漏夜訊問後,認洪姓主秘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洩密等罪之罪嫌重大,有事實足認有逃亡之虞,及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並所犯為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有羈押之必要,於11日凌晨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另陳姓白手套則以10萬元交保候傳。本署將持續追查犯罪事證,釐清完整之犯罪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