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局勞保紓困貸款自1月4日至18日受理申請
2019年01月03日
為協助經濟困頓的勞工能過個好年,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宣布今年提撥勞保基金200億供勞工申辦紓困貸款,將於108年1月4日(星期五)起至1月18日(星期五)止受理申請,凡生活困難、勞保年資滿15年以上、無欠繳勞保費及滯納金或之前紓困貸款已還清,都可申貸,每人最高貸款10萬元,利率1.39%。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往年都會在農曆春節前開設紓困貸款方案,今年邁向第16個年頭,每年約有10餘萬勞工申貸。根據勞保局公布的勞保紓困貸款辦法,勞工可向勞保局貸款10萬元,申請資格為勞保年資15年以上,未積欠保費或先前貸款已繳清,無論現在是否有工作,均可提出申請,但已請領老年給付、終身無工作能力之失能給付或向其所屬機關請領勞工保險補償金者,不得申請。
該貸款期限3年,前6個月只需繳交利息,第7個月起按月平均攤還本息,今年貸款利率為年息1.39%,之後每年於1月及7月第1個營業日,按勞保基金定存平均年利率加計代辦銀行手續費公告調整。
勞保紓困貸款採臨櫃、網路及郵遞三種方式擇一申請,臨櫃申請須至土地銀行及其分行辦理,自108年1月4日至108年1月18日止(上班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止,星期六、星期日不受理);網路自108年1月4日0時起至108年1月18日24時止;郵遞自108年1月4日至108年1月18日止,以郵戳為憑。
有關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紓困貸款申請書、契約書(樣張)及應檢附文件等,請至土地銀行入口網站(http://www.landbank.com.tw)列印,或逕向代辦銀行索取。
申辦本項貸款無需繳交任何費用,勞動部勞保局特別提醒勞工,申請人若對貸款有疑問,請逕向經辦機構洽詢,勿委託他人代辦;且貸款會直接撥入被保險人帳戶,不會要求操作提款機辦理,請提高警覺勿受騙上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