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 01月 18日
節經檢驗死豬體表無非洲豬瘟體表發紺之特徵
2018年12月27日
( (特派員廖廣學 花蓮報導) )
花蓮縣政府昨(25)日下午5時許接獲壽豐鄉公所通報轄內遭養豬業者棄置死豬一事,經鄉公所派員赴現場勘查有死豬數頭,第一時間縣府派防疫所獸醫前往現場,初勘死豬體表無非洲豬瘟體表發紺之特徵,檢查內臟亦無相關病變,為求謹慎將進一步採樣重要臟器派員親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家畜衛生試驗所,已於今(26)日凌晨1:04送抵,畜衛所並已檢驗完成,非洲豬瘟病毒檢驗確認為陰性。
花蓮縣環境保護局表示,豬場之斃死畜處理必須按照事業廢棄物處理方式,否則將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依規定可處以新台幣5~30萬元罰鍰。環境衛生監測部分,今(26)日將派員前往採樣水質做監測,以確保水質無虞,倘若檢測值超標,業者涉及在水污染管制區棄置物污染水體,依水污法可處新台幣3~300萬罰鍰。
農業處長羅文龍表示,經查證係壽豐鄉豐坪一飼養場,領有合法畜牧場登記證,但斃死畜應在牧場登記證內死廢畜處理設施計畫書中的特定地號才得以做深埋斃死畜作業,這部分將俟鄉公所查核後再做後續處置,倘若非該計畫範圍內,則涉及違反畜牧法,依規定可處新台幣3~15萬元罰鍰。畜牧場的飼養管理環節倘若第一時間有疾病方面問題,場方應尋求特約獸醫師的技術輔導,若飼主發覺動物異常死亡率偏高應向鄉鎮市公所或防疫所通報,將由獸醫師前往採樣檢驗,切不可隱匿疫情,否則涉及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可處新台幣5~100萬罰鍰。並呼籲民眾切勿擅自發布動物疫情消息或謠言以免觸法,國內並無非洲豬瘟疫情,請民眾切勿恐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