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 01月 16日
107年全國中小學客家藝文競賽成績 已聯繫爭議三所幼稚園並皆表達尊重主辦決議
2018年10月23日
( (特派員廖廣學 花蓮報導) )
客家委員會委請花蓮縣政府辦理107年全國中小學客家藝文競賽東區初賽,計有來自宜蘭、花蓮、臺東等東區3縣市30所學校、700位師生參賽;各組賽事結束後,立即公布成績及得獎隊伍名次,並請評審委員當場講評。評審方式計算採序位法,評審委員就各評分項目分別評分後予以加總,並依加總分數高低轉換為序位。
其中幼兒園組客語歌唱表演類決賽,原依客委會電腦系統作業程式計算成績,僅就同序位隊伍產生等第,未進一步就各隊總分排序;經客委會文化教育處副處長孫國淞隨即召回該組評審委員,就此個案召開研商會議,決議如下:一、依照評審方式,採序位法,評審委員就各評分項目分別評分後予以加總,並依加總分數高低轉換為序位。彙整合計各評審之序位(總序位),以合計值最低者為名次第一,並請五位評審重新確認後,修正公告。二、聯繫三所幼兒園組比賽隊伍負責人返回現場,說明主辦單位處理情形。經聯繫三所幼兒園參賽隊伍後,二隊均到場並表示同意主辦單位之處理,未到場之隊伍經電話聯繫,表達尊重主辦單位之決議。
另外,本次客家委員會委託本府辦理東區初賽,所有競賽規則均遵照客委會所訂各項規則處理。評審委員計15名,縣外委員計13名,相關協調、工作會議,評審委員之邀請、決賽承辦單位注意事項及分工細目等,均循客家委員會往例規範。各項賽事,秉持公開、公正、公平之方式辦理,提供參賽選手展現自我的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