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照家庭不孤單 居家服務幫助您
2018年10月15日
臺灣有許多家庭照顧者隱藏在社會的各個角落,他們可能是經濟壓力沉重的三明治族(上有老、下有小),或是蠟燭兩頭燒的職業婦女,甚至還有許多照顧者辭掉工作、全心照顧家人。照顧會帶來壓力照顧的時間越長,壓力越大。照顧家人不只是「家務事」,社會是一個支持團體,且有許多資源可以提供協助。
居家服務可提供個案身體照顧服務、家務及日常生活照顧服務。南投縣目前有17家特約機構提供居家服務,相關服務單位及服務區域請參考本府社會及勞動處網頁「長照2.0愛在南投」專區。
居家服務對象為長照需要等級第2級(含)以上者,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一)65歲以上老人。(二)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者。(三)55-64歲原住民。(四)50歲以上失智症者。
民眾申請後經縣府衛生局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照顧專員評估後,核定長照需要等級,並補助個人使用額度。第2級為1萬20元;第3級為1萬5,460元;第4級為1萬8,580元;第5級為2萬4100元;第6級為2萬8,070元;第7級為3萬2,090元;第8級為3萬6,180元。
民眾依照下列身分別自行負擔長照服務費(以下簡稱部分負擔)(一)列冊低收入戶、列冊中低收入戶、符合領取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辦法第六條第一項第一款津貼者(以下代稱長照低收入戶),補助比率100%。(二)符合領取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辦法第六條第一項第二款津貼者、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資格者(以下代稱長照中低收入戶),補助比率95%;(三)前兩者以外者(以下代稱長照一般戶),補助比率84%。
為了讓更多身心障礙者及失能、失智長輩獲得個別化、安適的照顧,並讓家庭照顧者可以安心喘息,紓解照顧壓力,提升家庭生活品質。如有長照需求可向各鄉鎮市公所、衛生所(室)及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提出申請(諮詢專線: 049-2209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