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 01月 15日
孕婦及育有6歲以下兒童停車識別證 13日起可至南投市公所申請
2018年08月13日
( (特派員陳錦玲 南投報導) )
根據日前交通部正式公告的「孕婦及育有六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政府機關、公營事業、車站、航空站、百貨公司、有兒科或產科病房區域級以上醫院、觀光遊樂業園區等地,應保留 2 % 的汽車停車位,作為孕婦及育有六歲以下兒童者的停車位。
為便利民眾方便領取識別證,南投縣政府於107年8月13日起將由各鄉鎮(市)公所及衛生所,協助辦理發放等作業。南投市欲申請民眾,可攜帶孕婦手冊(正本)或兒童健康手冊(正本),至南投市公所社會課辦理,一本手冊核發一張停車證。(受理時間:上午8點30分至12點;下午13點30分至17點)
宋市長表示,南投市公所轄區內停車場已依法畫設完成,符合資格的民眾可以停放,提醒民眾勿占用車位,將車位留給符合資格者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