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 01月 10日
烏車不上路 共享好空氣 無論新舊車,符合標準、暢行無阻
2018年06月28日
( (特派員廖廣學 花蓮報導) )
港務局及台11線2處「空氣品質維護區」,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花蓮縣環保局特澄清目前無此規劃,唯依商港法相關規定,港務公司可配合政府環保政策,針對進入港區之車輛施行相關管制。
針對本次空污法修法最引起關注為移動污染源,環保署亦已澄清說明,加嚴出廠10年以上汽機車排放標準,係指加嚴使用中車輛排放標準(定檢及攔檢),將依空污法規定,視空氣品質需求,分階段、分期程來進行規劃,第一階段將優先管制老舊高污染二行程機車及1、2期柴油車,相關標準在實施之前也將依規定進行草案公告、徵求意見、召開公聽會及研商會等作業程序,徵詢各方意見後,確認各項配套措施可行後,才會正式實施,不會貿然實施,也不會對全部車齡達10年之車輛都加嚴排放標準。環保局饒局長表示,設籍本縣轄內大型柴油車共計3,128輛,其中屬第1-2期(19年以上)大型柴油車佔比54.3%(約1,699輛),老車不等於髒車,不管幾年的汽機車,只要符合排放標準,皆可暢行無阻。
環保局將持續積極推動設籍本轄之第1至2期老舊大型柴油車以及二行程機車汰換補助宣導工作,減少車輛廢氣所帶來的污染,共同維護花蓮地區良好的空氣品質,讓大家都能呼吸到新鮮的好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