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 01月 11日
表揚106年參與實施綠色採購民間企業及綠色商店優良廠商
2018年06月04日
( (特派員廖廣學 澎湖報導)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為協助民間企業及其所屬員工響應綠色消費政策,協助企業擬訂綠色採購計畫,鼓勵企業提出綠色採購導入方案,並建議員工選購「低污染、省資源、可回收」的環保產品,除創造國內綠色消費市場之商機,擴展綠色產品市場外,並藉此將綠色採購及綠色觀念導入公司既有管考制度,達到節能、減碳及營運成本降低之目的。採企業「自主管理、誠信申報」的模式,由民間企業及團體自行核算累計之綠色產品採購金額,並上網登錄相關資訊,簡化行政程序。申報金額達3,000萬以上之民間企業及團體,且106年1月1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期間符合下述條件者,由環保署辦理公開表揚暨記者會,表彰其對於環保的貢獻及落實企業社會責任之承諾,申報金額未達3,000萬元之民間企業及團體得由各縣市環保局酌情表揚,以利作為環保表率。
本縣106年度參與「推動民間企業與團體實施綠色採購計畫」計有佳朋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中華電信公司澎湖營運所、新研綠能科技有限公司及澎湖嫂肉粽專賣店等4家及大同綜合訊電股份有限公司澎湖分公司等5家綠色商店,縣府訂於107年6月9日上午9時假馬公市鎖港里紫微宮舉辦「澎湖縣2018國際海灣年-世界海洋日活動」一併辦理表揚,也期勉呼籲本縣各民間企業等業者踴躍參與實施綠色採購,共同維護地球資源永續再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