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 11月 23日
法治教育研習6日開跑
2015年08月06日
( 特派員廖廣學南投報導 )
縣府及司法院6日在縣府地下2樓大禮堂舉辦「104年度推展公證法治教育研習暨員工法律研習」活動,邀請台灣台中地方所屬民間公證人吳宜勳及法務部法律事務司科長賴俊兆,分別講述公證制度及行政罰法,副縣長陳正昇到場勉勵縣府及所屬機關近200位參與同仁熟悉法律規範,避免違反法規及保障民眾權益。
陳副縣長表示,公務人員除須具備基本法律素養及專業知識外,也應依法行政、遵守法律規範,提供民眾更佳服務品質,避免執行公權力裁罰錯誤,而影響民眾權益,希透過專業講師傳述,同仁能了解法律意旨與精神,以及維護民眾權益。
吳公證人表示,公證制度目的是避免紛爭及保障私人權益,進而減少法律訴訟事件,亦即民眾在提起民事訴訟前,可透過地方具公信力的公證人協助,製作公證書,避免民眾持續爭執,另有公證書時,代表事證已明確,有助法院或行政機關調查證據,促進訴訟程序進行,儘速解決問題。
上午研習活動由吳宜勳公證人講解公證制度相關事項,包括公證概念、功能、審查程序、效力及實際案例等;下午則由賴俊兆科長講述行政罰法,內容有裁罰原則、裁處時效規定,以及追徵與追繳相關規定和範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