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 12月 27日
慰問職業災害農民家屬
2018年05月19日
( (記者鄒志順屏東報導) )
屏東縣政府為全面關懷縣內所有遭受職災之工作者,修訂屏東縣職業災害慰助金自治條例,並於106年11月18日正式生效,申請對象擴及所有各行各業工作者,並首創將務農工作中受傷的農民也納入慰助對象,除了創全國之先,也是屏東縣政府倡議農民職災保險重要的一環。
「農民職災保險」的推動經過屏東縣政府潘孟安縣長的大力提倡與努力,終於在107年5月18日經立法院審議通過,將於107年11月開始試辦。為此,屏東縣政府勞工處也積極在各村里間辦理宣導會提醒要加入職災保險及職災預防的重要。於107年5月17日晚間在位於屏東市公興路的天后宮廣場,與屏東市農會合辦「農業勞動力者職業傷病預防宣導會」時,廟公提到附近農民正好於本月發生工作中死亡的案例,勞工處林德輝處長隨即指派同仁前往了解並協助家屬送件申請屏東縣職業災害慰助金,林處長並於5月19日上午代表縣長潘孟安前往李姓農民告別式慰問家屬。
勞工處長林德輝表示,農民是社會弱勢的一群,現行保險制度中,農民除生育、身心障礙及喪葬給付,並無任何職災保障,若能比照汽機車強制責任險之社會保險精神,將農民一併納入職災保險納保對象,讓農民在工作中也享有與勞保身分者一樣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