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 12月 24日
入境旅客隨身攜帶菸酒超過免稅數量者,請向海關申報,以免受罰
2018年05月08日
( (特派員陳錦玲 南投報導) )
提醒入境旅客攜帶供自用菸酒如超過免稅數量(酒類1公升、捲菸200支或菸絲1磅或雪茄25支),應主動向海關申報,未依規定申報者,將由海關依超過之菸酒數量,按每條捲菸、每磅菸絲、每25支雪茄或每公升酒處新臺幣5百元以上5千元以下罰鍰並沒入,請民眾留意並依規定辦理。
另外,入境旅客隨身攜帶少量自用免照之菸品種類,僅限紙(捲)菸、菸絲、雪茄3種菸品;至鼻菸、嚼菸或其他菸品,尚無少量自用免照規定之適用,亦非屬稅放辦法所定限量及免稅範疇。
為免民眾因未諳法令而受罰,縣府提醒民眾注意上述規定,如對入境攜帶行李物品通關有疑義時,可先向海關洽詢(海關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5055),以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