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 11月 26日
盼司法查明舊縣府時代桃園航空城公司是否涉及違法情事,市府不預設立場
2015年09月09日
( 特派記者黃筱晴桃園報導 )
去年市長選舉期間,民進黨立委段宜康、蕭美琴及市議員楊家俍,指控前縣府桃園航空城公司,涉嫌以公費考察名義帶妻兒出國,以公費核銷,前縣長吳志揚先生提告包括鄭文燦市長及上述3人誹謗罪和意圖使人不當選,今(8)日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認為,一行人已盡查證義務,且吳前縣長的財產等屬可受公評之事,將4人予以不起訴處分。
針對該不起訴處分,桃園市政府新聞處長張惇涵今日受訪時表示,從不起訴處分更可讓大眾了解,針對過去舊縣府時代的違失,確實應該查明清楚,桃園航空城公司在103年度之前的經費使用問題,由於有涉及各項爭議,桃園市政府在今年已經完成行政調查,將不合理之處整理清楚,移送廉政署,並且提供予地檢署。
張處長表示,目前仍有案件正在司法調查程序中,其間是否有涉及違法情事,鄭文燦市長的態度是,司法應該會、而且也有能力查明清楚,釐清案件始末,市府同仁會配合檢方進行調查,鄭市長不預設任何立場,亦期昐司法查明真相、勿忹勿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