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 01月 11日
仁愛鄉農作物寒害現金救助申請至4月2日止
2018年03月23日
( 特派員陳錦玲南投報導 )
3月低溫造成南投縣農作物受損,為照顧作物嚴重受損之農民,縣府報請中央申請救助,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107年3月22日同意縣府依據「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6條辦理現金救助。本次辦理救助地區為仁愛鄉,救助項目為百合,救助額度為每公頃10萬元;自3月23日至4月2日止(假日照常受理),向受災地公所申請現金救助。
縣府農業處表示,寒害現金救助對象應符合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5條規定的農民,屬實際從事農、林、漁、牧生產的自然人,所申報救助項目損失率達百分之20以上者,依該救助項目的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百分之20者不予救助,短期作農產品於同產季,救助以一次為限。
縣府農業處提醒本次辦理救助地區為仁愛鄉,救助項目為百合,救助額度為每公頃10萬元;因寒流造成農作物受損的農民自3月23日至4月2日止(假日照常受理),攜帶土地所有權狀或地籍謄本正本、身分證、私章、農會帳號等文件,向受災地鄉(鎮、市、區)公所申請現金救助,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