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 11月 26日
為維護公產權益 縣府持續加強清查被占用公有房地
2015年09月08日
( 特派員陳錦玲南投報導 )
縣府為維護公產權益,於今年8月24日召開公有房地被占用排除業務會議,會中要求各機關(單位),就經管縣有土地有被占用情形者應加強清查,依法排除占用並依規收取占用使用補償金,會中也檢討縣有土地遭營利事業機構非法使用,該如何排除占用。
針對縣有土地被非法占用,縣府持續辦理清理並依法取締排除占用,今(104)年1月到6月底止,已排除被占用的公有土地,面積共計162,282.06平方公尺,帳面價值共計112,334,484元。
此外,對不法占用縣有土地積欠使用補償金者,縣府除定期查催外,對於大宗積欠個案,已協調占用機關依法編列預算逐年繳清;未繳納部分,縣府將循法定程序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以維護公庫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