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 12月 31日
公園為禁菸場所,吸菸行為人最高可處1萬元罰鍰
2018年01月24日
( 特派員陳錦玲南投報導 )
近來發現公園常常有癮君子出沒,公園綠地為闔家歡樂的休閒場所,在公園吞雲吐霧會影響其他使用者,本府衛生局將持續不定期至本縣各個公園綠地進行稽查輔導。南投縣內現有44處公園綠地為公告「全禁菸場所」,各公園的出入口設有禁菸告示,任何人不得在公園吸菸,最高可罰1萬元。
衛福部解釋,所謂「公園綠地」,是指依都市計畫法或區域計畫法開闢,或其他配合公共工程興建設置供公眾遊憩的公園、綠地。總而言之,如:某公園未設吸菸區,依菸害防制法規定即全區禁菸。南投縣公告禁菸場域可至本府衛生局網站搜尋,網址:https://www.ntshb.gov.tw/information/index.aspx?aid=130&infoid=3138。
為維持清新環境,勿在公園綠地抽菸,請民眾共同營造維護無菸公園,歡迎協助蒐證,提供吸菸行為人的相關資料與違規證明(時間、地點、照片...等)。倘有疑問請逕行向本局保健科(049-2203785)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