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度全面推動學校午餐及國軍使用國產可溯源食材政策
2018年01月24日
為達校園食材溯源目的,農委會協助將有機、產銷履歷、CAS台灣優良農產品、吉園圃安全蔬果或具有臺灣農(水、畜)產品生產追溯QR Code之農產品(簡稱四章一Q)納入教育部修訂之「學校外訂盒(桶)餐採購契約(參考範本)」,推動學校午餐採用國產在地生產之可溯源食材。該政策於105學年度第2學期由6縣市先行試辦,106學年度第1學期擴大推行至本島各縣市及澎湖縣等20縣市試辦,截至106年12月底,20個試辦縣市之午餐食材四章一Q登錄筆數占比成長至44%,外島之金門、馬祖規劃於107學年度第1學期加入試辦;同時為提升國軍餐飲品質,該會也於106年9月起結合國防部推動國軍副食採用三章蔬菜政策,享用最優質安全的國產農產品。
農委會表示,因各縣市學校午餐供餐形式及價格不同,105學年度第2學期由臺中市、臺南市、新竹縣市、臺東縣及宜蘭縣等6縣市先行試辦,106學年度第1學期擴大推行至本島各縣市及澎湖縣等20縣市試辦,試辦成效良好,溯源食材比例也明顯提高,依據校園食材登錄平臺資料,106年3月的6試辦縣市午餐食材採用四章一Q的登錄筆數占比僅有11%,至該年12月底,20試辦縣市占比已達44%,其中臺南市、新竹市、宜蘭縣、花蓮縣及臺東縣已有超過七成的食材筆數係可溯源,顯示該政策對於學校午餐食材源頭管理已有顯著成效。
農委會說明,為維護學校午餐蔬果食材安全,該會與教育單位辦理聯合稽查,農業單位執行生鮮蔬果食材農藥殘留抽驗工作,106年抽驗目標3,000件,實際完成3,280件,合格率由106年3月91.9%,增加至106年12月底95.1%,明顯提升3.2%,顯示抽驗把關措施已促使學校午餐供應廠商更加重視食材來源及安全品質。
為解決採購國產可溯源食材增加之費用,自107年度開始,行政院以補助學生每人每餐3.5元方式,編列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之一般性教育補助款,在不得低於106學年度第1學期食材品質規範之原則下,授權由地方政府推動學校午餐使用在地食材。另由農委會查核供應端,並由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查核學校端驗收之四章一Q標章(示)使用情形,同時透過列入「107年度中央對直轄市與縣市政府一般性教育補助款考核項目」,據以激勵地方政府推動學校午餐使用國產可溯源食材政策。
農委會指出,提升國軍餐飲品質,已成為國軍推行募兵政策之亮點,該會協同國防部,自106年9月起,試辦推動國軍副食採用具有機(含轉型期)、產銷履歷及吉園圃標章之國產可溯源蔬菜,並由中華民國農會、臺灣農業合作社聯合社、臺灣省青果運銷合作社等供應單位配合供應,106年試辦3個月期間供應國產可溯源蔬菜之比例已達國軍副食蔬菜採購量23%,供應量達1,014公噸。
農委會強調,為落實「食安五環」政策,推動學校午餐使用「四章一Q」生鮮食材及國軍副食使用三章蔬果,攸關全國學子及官兵的營養健康與飲食教育,是我國自1980年營養午餐普及以來,首次針對食材使用所做的重大改革,除能確保國中小學童及國軍官兵吃到來源明確、優質安全的國產農產品,亦能提升國產食材自給率,落實推廣食品追溯追蹤系統,鏈結生產者生計及食安需求,期能共同開創食安新里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