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吃的午餐不及享用,車手被逮牢裡過年!
2018年01月12日
「免經驗,工作輕鬆,日領3000元!」或「利息低、免徵信、絕對保密」這麼好的條件,原來是擔任詐欺ATM提款車手或取簿車手。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運用大數據統計和行為模式分析方式,會同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勤工派出所,於本(1)月9日、10日,連續在和美鎮美寮路的7-11超商及臺中市北屯區天津路四段,逮捕車手3名,同時查扣金融帳簿11本、提款卡8枚及身分證、交易明細表、工作手機等證物,目前粗估已有十餘名被害人遭受詐騙匯入或轉入金錢,且已遭提領一空,全案分別移送彰化及南投地檢署偵辦。
南投及臺中警方於本次行動所逮捕的陳姓、曾姓車手,原係在夜店擔任DJ工作,且已有合作製作嘻哈唱片的計畫,因一時貪念,在報章雜誌獲知有「免經驗,工作輕鬆,日領3000元!」工作,乃依該廣告所刊登的電話聯繫應徵,並依對方所交辦的方式,持提款卡及金融帳簿協助到處提領詐欺所得贓款,甚因認為金融機構、便利超商人流出入頻繁且時常有警察巡邏,提款過於危險,遂選擇架設在百貨公司及超級市場內之ATM提款機進行提款,並以口罩、帽子偽裝成購物民眾,以為可以躲避警方查緝,殊不知警方已掌握渠等犯罪情資追緝,最終仍難逃法網。
經警方調查該案查扣之金融存摺、提款卡來源,發現詐騙集團透過各類媒體或臉書、Line等社群軟體所刊登的徵才廣告或投資廣告,以「假求職」、「假投資」等詐騙手法使被害人限於錯誤而將名下存摺、提款卡寄予歹徒,而詐騙集團再以騙得手之帳戶作為詐欺贓款匯兌之犯罪工具,造成寄出金融帳簿的被害人轉而變成詐欺共犯。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局長邱寬愉呼籲民眾,若遇對方要求交付金融帳簿、提款卡、提款密碼或身分證件正本時,即可研判必為詐欺收簿集團,無論何種狀態,絕勿將上開物品交付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