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 11月 26日
桃園市政府責成宏達電公司依法進行勞資自治協商,並啟動專案就業協助
2015年09月04日
( 特派記者黃筱晴桃園報導 )
針對宏達國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宏達電公司)勞工及桃園市產業總工會等十多人於104年9月4日上午10時到桃園市政府陳情宏達電公司違法解僱、不符合大量解僱勞工程序及企業工會拒絕勞工入會等事項,桃園市政府勞動局已當場受理陳情書,並將依法協助勞工爭取應有權益。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已於104年8月28日函請宏達電公司於提出解僱計畫書之日起10內進行勞資協商,本局局長並於104年9月3日親自帶領勞動局及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等人查訪宏達電公司,責成宏達電公司儘速依法進行勞資協商,並於104年9月4日以前將勞資協商結果送達勞動局,逾期未送達,勞動局即依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規定召集勞資雙方組成協商委員會,以解決勞資雙方紛爭。
勞動局將全力捍衛勞工權益,嚴格要求宏達電公司依照勞動基準法、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及就業服務法等規定辦理。現已依市長指示擬定專案就業輔導計畫,戮力協助被資遣勞工進行就業媒合及提供職業訓練等服務,藉以保障勞工就業及經濟安全。宏達電公司一旦有違反勞工法令情事,桃園市政府勞動局必定依法加重裁罰,以確保勞工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