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海巡隊昨日在台中港西方約35浬處,有2艘油輪疑似從事非法駁油作業,立即派遣線上PP-3512艇前往應處,經現場登檢、取締及蒐證後,全案依《海洋污染防治法》函送主管機關裁罰。(台中海巡隊提供)
【特派記者陳世宗/台中報導】海巡署艦隊分署第三(台中)海巡隊,昨日接獲海巡署第四巡防區指揮部通報,於台中港西方約35浬處,有2艘油輪疑似從事非法駁油作業,立即派遣線上PP-3512艇前往應處,經現場登檢、取締及蒐證後,全案依《海洋污染防治法》函送主管機關裁罰。
台中海巡隊指出,PP-3512艇趕抵現場發現2艘獅子山共和國籍「前○○錦」及「瑞○」輪,彼此油管相接且未有佈放攔油索相關防洩措施,海巡人員登檢後發現兩輪正進行非法駁油,並當場喝令要求停止不法行為;經現場錄影蒐證完備後,遂將兩輪驅離至我國鄰接區外;全案依違反《海洋污染防治法》第31條規定,函送海洋保育署裁處,後續將針對航跡動態及油品來源通報相關單位溯源調查。
台中海巡隊表示,針對海上非法駁油行為絕不寬貸,未來將持續落實海面目標監控,全力維護海域治安及保護海洋環境。民眾如發現可疑情事,請撥打「118」服務專線通報,海巡署將立即前往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