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僑生就業博覽會
(特派員陳錦玲 中部報導)多元薈萃的臺灣,吸引愈來愈多外籍學生離鄉背井來到臺灣求學。然而這群初來乍到的「外籍新鮮人」往往因對臺灣法令及社會環境尚不熟悉,成為詐騙集團眼中的肥羊或因不明情況而誤入歧途。為提升外籍學生對在臺居停留相關法律制度與生活安全的認識,移民署臺中市第二服務站近期積極走訪國立勤益科技大學、中臺科技大學等大學校院,以詼諧的生活常見案例搭配通譯人員,說明居留申辦、住址變更、打工申請及常見詐騙手法,期望為學生打造更完善、安全的求學環境。
農曆年後,臺中市第二服務站的校園法令宣導活動即陸續展開,除前後前往國立勤益科技大學及中臺科技大學進行面對面交流,並於僑務委員會舉辦的「2026僑生就業博覽會」設攤,現場說明留臺就業相關規定,協助輔導他們安心留臺工作。
臺中市第二服務站科員林羽璇問在場學生,「在臺就學期間搬家需不需要辦理住址變更?」一半以上學生都回答不用。科員林羽璇立刻把握機會提醒同學,在臺就學期間如有搬遷或住址變更情形一定要記得於30日內至「移民署學生線上申辦系統」辦理住址變更;並建議於簽訂租屋契約或入住新址時立即上網申辦,以免因忙於課業而忘記辦理。此外,114年移民法修正後,居留證效期屆滿前3個月內即可提出延期申請,呼籲同學務必提早辦理,避免逾期而面臨新臺幣1萬元至5萬元的罰鍰,甚至影響未來來臺權益。
針對許多外籍學生關心的打工問題,移民署也特別說明,提醒學生工作前務必先向勞動部申請工作證,取得許可後才能合法打工。除寒暑假外,平時每週工作時數不得超過20小時,無論是在餐廳、商店或咖啡廳打工,都須依法申請,以免因違規而影響在臺居留資格。115年實施的修正版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規定,在臺取得副學士以上學位之應屆僑外生,畢業後在覓職延期居留期間可直接全職或兼職工作,免申請工作許可。
因應近年詐騙案件頻傳,服務站也提醒同學提高警覺,切勿輕信網路上的高薪打工廣告或不明金流請求。林科員分享,曾有學生因急於賺取生活費,誤信高薪廣告而協助收款或轉帳,甚或畢業返國前賣帳戶變現,最終淪為詐騙集團的「人頭帳戶」,不僅須承擔法律責任,也對學業與未來造成嚴重影響,最後再次提醒,接獲可疑訊息或電話,可撥打165反詐騙專線尋求協助。
臺中市第二服務站站主任高志偉表示,僑外生是臺灣校園重要的一分子,透過校園及各項宣導活動,希望讓學生們更了解在臺生活相關規定,安心就學、快樂生活;同學遇到任何居停留及留臺問題,都可向移民署各服務站洽詢,共同營造友善、安全的就學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