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開徵
【特派員林昱宏嘉義報導】115年期房屋稅自5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5月31日止,因截止日適逢假日,順延至6月1日,嘉義縣財政稅務局表示,房屋稅繳款書已自4月23日起陸續寄發,提醒納稅義務人留意收件並依期限完成繳納,以免逾期加徵滯納金。
財稅局指出,本期房屋稅課稅所屬期間為114年7月1日至115年6月30日;另於114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新建、增建或改建完成之房屋,其應納稅額已併入本期一併課徵。
財稅局說,民眾收到繳款書後,應先核對納稅義務人姓名、房屋坐落地址及適用稅率等資料,確認無誤後再行繳納,若對核定稅額或相關記載事項有疑問,可向嘉義縣財政稅務局房屋稅科或民雄分局洽詢確認。
財稅局強調,提醒若民眾未收到繳款書,應於繳納期限內向房屋所在地鄉鎮市公所財政課、財政稅務局或民雄分局申請補發,依稅捐稽徵法規定,逾期繳納每超過3日,將按應納稅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至10%,民眾務必把握期限完成繳納。
財稅局表示,民眾如有相關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76969,或05-3620909分機102至109,以及民雄分局05-2260505分機211至213、215至218、221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