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勞青處
【特派員林昱宏嘉義報導】嘉義縣某工地近日進行施工架拆除作業時,疑未依規定訂定安全作業標準,導致施工架倒塌,造成作業人員自高處墜落受傷,經相關單位調查,該案已涉及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雇主最高恐面臨新台幣30萬元罰鍰。
嘉義縣政府勞工暨青年發展處指出,高處作業本身風險極高,作業人員應確實配戴全身式安全帶、安全帽等個人防護具,並將安全帶繫掛於穩固錨點或安全母索上;另於施工架、屋頂及平台邊緣等處,應設置90公分以上護欄,開口處也須設置護欄、安全網或覆蓋設施,以降低墜落風險。
勞青處說,事業單位除應依規定設置各項防墜設備外,也須加強施工架結構安全,並於拆除前移除帆布等易受風力影響設施;若遇強風或豪雨等不良天候,應立即停止作業,避免意外發生。
勞青處長陳奕翰強調,提醒雇主應落實危害辨識及建立標準作業程序,並提供必要安全設備與教育訓練。若未依規定採取安全衛生措施,將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處以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若因違規導致職業災害,除加重處分外,亦可能移送司法機關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