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逮捕中國男子移送偵辦
【特派員林昱宏屏東報導】海巡署第五岸巡隊小琉球安檢所於26日下午4時許接獲民眾通報,指出於小琉球花瓶岩岸際有遊客觸摸海龜,並提供相關影像佐證,海巡人員隨即展開追查,迅速於現場查獲涉案之中國籍男子,依法逮捕並移送偵辦。
海巡人員表示,經檢視影像並比對現場情況,確認該男子涉及干擾野生動物行為,已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規定,全案函送屏東地方檢察署偵辦,以維護海洋生態及保育秩序。
第五岸巡隊強調,海龜為受保護之野生動物,民眾在從事海域遊憩活動時,應遵守「不接觸、不干擾、不餵食」三不原則,共同守護珍貴海洋資源,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規定,違者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最高新臺幣30萬元罰金。
第五岸巡隊表示,呼籲民眾,若發現不當接觸或騷擾野生動物情形,可即時通報相關單位,共同維護生態環境永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