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宅延壽計畫宣導
【特派員林昱宏嘉義報導】嘉義縣政府配合內政部推動「老宅延壽機能復新計畫」,將自8月31日起至11月30日受理申請,協助屋齡30年以上老舊住宅改善居住環境,提升建築安全與生活品質,符合資格民眾可把握3個月申請期限。
嘉義縣政府表示,嘉縣舊公寓及透天住宅比例高,多數未設置電梯,長者上下樓不便,加上外牆老化、漏水等問題普遍,縣府透過中央與地方合作推動老宅延壽機能復新計畫,協助民眾改善居家環境,打造更安全、友善的居住空間。
縣政府指出,補助對象為屋齡30年以上、4至6樓公寓及6樓以下透天住宅的合法建物,申請程序分為「修繕需求申請」、「修繕補助計畫申請」及「施工與請款」3個階段。
縣政府說,正式提出補助申請前,民眾須先向內政部公告的專業機構辦理建築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並完成建物合法性確認、建物謄本或使用執照等基本資料蒐集,以及所有權人同意等準備作業,以利後續審查。
縣政府表示,為協助民眾了解補助內容與申請流程,縣府委託地方服務團自8月7日起巡迴各鄉鎮市舉辦宣導說明會,提供申請諮詢服務,協助民眾掌握申請重點,歡迎有需求的民眾踴躍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