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級毒品海洛英
(特派員廖廣學 南投報導)草屯警分局復興派出所副所長梁晉嘉日前執行勤務行經草屯鎮成功路、碧山路口,發現一部自小客車停等紅燈時占用機車停等區,進而發動攔查,在駕駛人同意下查看車內,眼尖發現腳踏墊下方邊緣有疑似夾鏈袋物品,經駕駛人坦承及後續篩檢結果顯示該袋粉狀物為第一級毒品海洛英,另經唾液快篩亦呈現毒品陽性反應,全案依涉嫌公共危險罪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南投地方檢察署偵辦。

據悉,梁副所長當時正執行勤務於返回派出所途中,發現前方車輛有停等紅燈占用機車停等區之違規行為,於是以警笛示意該車停靠路邊接受盤查,廖姓駕駛人同意並主動開啟車門讓梁副所長檢查,進而在腳踏墊下方邊緣發現1袋粉狀物,廖嫌眼見已遭查獲便配合警方帶返派出所調查。經過篩檢顯示該袋物品確實為第一級毒品海洛英(總重0.37公克),依涉嫌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南投地方檢察署偵辦;而廖嫌經唾液毒品快篩也呈現陽性反應,警方立即採集尿液送驗,因其亦有駕駛行為,除依道路交通安全處罰條例第35條掣單舉發外,並依刑法第185條之3公共危險罪移送南投地方檢察署偵辦,後續待尿液檢測結果函送。
草屯警分局分局長劉千祥表示,毒品危害人民健康及治安甚鉅,尤其毒駕更是嚴重危害自身及用路人的安全,警方將依法嚴辦,絕不寬貸。此次,梁副所長憑藉嚴正執法及豐富經驗,查獲毒品及毒駕,在未造成其他用路人危險前及時阻攔,殊勘表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