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屍煙彈連同海洛因
(特派員廖廣學 台中報導)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於年前偵辦毒品案件,持續向上溯源擴大偵辦,調查發現劉姓女子以販毒為業,並以娃娃機店當掩護,購買原料自行製造俗稱「喪屍煙彈」之毒品依托咪酯,並將所製作之喪屍煙彈連同海洛因、安非他命等毒品販售予下游藥腳,行徑極為囂張,經警方深入蒐集藥腳及劉女犯罪事證後,發現向劉女購毒的藥腳多達6人,遂報請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於日前持搜索票及拘票,兵分多路至劉女及藥腳住居所執行查緝。

劉女為規避警方查緝,除了以娃娃機店掩護充當毒品交易場所外,還費盡心思特製藏放毒品的器具,將卡式瓦斯罐外殼裁開並挖空內部加裝開關,將毒品藏放進罐體後特製卡式瓦斯罐外觀與一般卡式瓦斯罐完全相同,所幸警方查緝小組成員十分細心,搜索現場時發現該卡式瓦斯罐手感異常,搖晃時沒有一般卡式瓦斯罐液體燃料的晃動感,經仔細檢視後發現劉女將毒品藏放其中,劉女見事跡敗露,只能全部坦誠;此次行動中,警方搜索除了於卡式瓦斯罐內查獲依托咪酯原料粉末1包外,另於房內搜出海洛因5包、安非他命5包、依托咪酯煙彈8顆、依托咪酯煙油5罐、手機、電子磅秤、吸食器及毒品製造分裝工具1批等證物,隨後依涉嫌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移送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偵辦,經檢察官訊問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案件經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將劉女及共犯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2項提起公訴。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大隊長紀延熹強調,根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製造、運輸、販賣第二級毒品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金,刑責相當重,警方絕不容許有販賣毒品之犯罪行為,並將持續實施掃蕩,刨根溯源,打擊行動絕不手軟,以穩定轄內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