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團係由土尾集團
(特派員廖廣學 台中報導)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因另案偵辦廢清法案件,發現蔡姓嫌疑人疑有長期、持續違法收受、載運臺中市等地廢棄物至不詳地點棄置之情形,遂由臺中地檢署敦股黃檢察官芝瑋指揮臺中市刑警大隊偵八隊主辦,並與臺南學甲分局、保四總隊駐署司法警察、保七總隊第三大隊中區中隊、環境部環管署中區環管中心等,組成專案小組擴大偵辦。

專案小組經長期蒐證,掌握蔡姓嫌疑人及其車隊成員至南投縣濁水溪河床處違法傾倒廢棄物,專案小組成員遂至案地現場查緝,執行第一波搜索,並於114年9月2日夜間及3日清晨當場緝獲蔡姓嫌疑人等3人,並向法院聲押獲准,隨後再溯源查緝共犯,發現尚有其他車隊成員以及幕後土尾集團涉案,遂分別對相關共犯執行四波搜索,執行13人到案,其中土尾集團主嫌陳嫌及部分車隊成員聲押獲准、其餘共犯則裁定交保等,全案共計查緝犯嫌20人、查扣拖車2臺、曳引車3臺(含2臺尾車)、挖土機1臺、無線電主機3台、手持無線電6台、手機16支及相關帳冊等,全案依廢棄物清理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解送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偵辦。
查該非法集團係由土尾集團陳嫌與各車隊負責人蔡嫌、林嫌、吳嫌等人聯絡非法載送、傾倒廢棄物事宜並指派車隊成員前往指定地點,如:南投縣濁水溪、彰化縣芬園鄉烏溪河床沿岸、彰化縣芬園鄉貓羅溪河床沿岸、雲林縣莿桐鄉堤防外等地傾倒,利用自然河床地形掩護,經過雨水、河水沖刷掩蓋跡證,嚴重影響國土保育,專案小組累計至現場履勘4次,已開挖2處(南投縣竹山鎮、名間鄉交界),開挖面積總計高達4,814.89平方公尺(約相當於12個標準規格籃球場面積),體積總計14,444.67立方公尺(約相當於6個奧運標準規格游泳池體積),粗估回復原狀所需費用約新臺幣6,500萬元;經檢警與環管署中區中心、臺中市環保局、彰化縣環保局、南投縣環保局、嘉義縣環保局及南投縣工務局、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分署、第三河川分署、第四河川分署、第五河川分署等跨機關聯繫合作,成功偵破該非法集團。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呼籲:對於任何非法傾倒廢棄物破壞環境以牟私利之行為,本大隊將持續與各執法機關緊密合作調查追辦,嚴懲投機之不法份子,以維護全民利益及國土之永續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