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開工典禮合照
【特派員林昱宏雲林報導】見證雲林設縣、警政制度與地方治理變遷的原雲林縣警察局,24日舉行修復再利用工程開工典禮,縣長張麗善表示,縣府投入4650萬元修復這座歷史建築,完工後將轉型為「雲林縣史館」,透過常設展、特展、文獻及數位典藏等功能,保存雲林歷史記憶,打造縣民認識地方發展的重要文化場域。
雲林縣長張麗善表示,雲林縣於民國39年10月25日正式設縣,同步成立縣警察局,現有前棟建築於同年12月完工,歷經縣警察局及斗六分局使用,從警政發展到地方治理,這棟建築一路見證雲林的歷史變遷,隨著警察機關陸續遷入新廳舍,建築完成階段性任務,縣府因此自籌4650萬元推動修復,讓老建築延續新的公共價值。

張麗善指出,原縣警察局修復將秉持「修舊如舊、最少干預」原則,在保存歷史風貌的同時兼顧結構安全與未來使用需求,預計117年2月完工。未來縣史館將展示雲林縣政發展、地方歷史及文化資產,並結合《雲林縣志》編纂成果,發揮文史研究、教育推廣及文化交流功能。
張麗善表示,縣府自108年起積極推動文化資產保存,至今新增20處古蹟及歷史建築、36項無形文化資產,並認定12位文化資產保存技術保存者;有形文化資產修復共推動55件,其中34件已完成、21件持續進行,預計今年底完成40件,持續為雲林保存地方文化根脈。
雲林縣政府文化觀光處長謝明璇表示,原縣警察局於108年登錄為歷史建築,此次修復不只是改善建築本體,更重視原有空間格局、材料工法及歷史痕跡的保存,未來將串聯行啟紀念館、雲林縣記者之家及雲中街警察宿舍群,逐步建構斗六舊城文化網絡,讓歷史建築從保存走向活化。
監造建築師陳柏宏表示,工程將保留前棟磚造、木構造所呈現的戰後官署建築特色,修復入口車寄、外牆洗石子、木製門窗及窗台等細節,並同步進行結構、屋頂屋瓦、門窗及外牆修復,更新水電、消防與無障礙設施,在歷史風貌與現代使用安全之間取得平衡。
張麗善強調,縣史館未來不只是展示歷史的空間,更將結合地方社區、文史工作者及斗六市公所,推動周邊空間活化,串聯舊城文化資產,讓一棟見證雲林發展的老警察局重新走進縣民生活,成為認識雲林歷史的重要窗口。